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一)
(适用于留校察看一下违纪处理)
级 专业 班 同学:
你因 违反了校纪校规,经查属实。为严肃校规校纪,加强转化教育,警示其他学生,根据《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 条第 款之规定,学校现给予你
处分,处分期为 年 月 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处分决定书直接送达本人,如拒绝签收,将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你本人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希望你汲取教训,加强学习,对标先进,力改力行,积极上进,争取到期顺利解除处分。
被告知人签字: 告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