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20:00:11  发布人: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

    知

二级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落实落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规定的贷款期限、还本宽限期和利率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升贷款资助水平,在落实好“绿色通道”资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学生在一年里只能申请一种贷款),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级学院要严把学籍审核关。上报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必须提前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不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则不能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扎实开展摸底工作,做到应贷尽贷。要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况、当地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当年自然灾害和不可控致贫等因素影响,组织做好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四)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要把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助学贷款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上限足额申办。同时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做好后疫情时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五)做好高职扩招后的学生资助工作。要切实保证扩招后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做好政策宣传,摸清需求,确保扩招人员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机会。

(六)加强贷后管理,严控违约风险、舆情风险。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当前本息回收情况,统筹制定本院全年本息回收计划;要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运用适当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在助学贷款系统记录联系情况;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

(七)“助学、助人”两手抓,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各二级学院要综合运用展板、条幅、微信、QQ等途径开展广泛深入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本校全日制在籍大专生。

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二)高校贷款业务系统维护

8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贷款专办员要根据2021年招生情况,在高校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机构管理”模块中新增本院2021级专业和班级。

(三)精准上报预测额度

9月3日前,各二级学院贷款专办员通过高校贷款业务系统“贷前管理”中“规模上报”模块报送2021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要求预测贷款人数与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贷款的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

(四)提出申请、录入信息(6月1日-9月24日)

6月1日,2021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各二级学院进入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指导有贷款意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bd.com.cn),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首次申请需先注册),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贷款学生本人签字。

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二级学院在审核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家庭地址按省、市、县(区)、乡(镇)、村组门牌号填写,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要留存学生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请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二级学院审查、上报材料(9月25日-9月30)

各二级学院登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对本院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信息审查,包括人数、金额、贷款年限等,并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在9月30日之前,将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和《2021年度高校贷款学生汇总表》,首次贷款学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复印件,按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学校审核数据(10月8日-10月18日)

10月18日,全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在此之前,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二级学校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核。

)借款合同承诺书签订(11月311月5日)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把《借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签订,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务必确保由学生本人签字捺印、填写日期。

《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二级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11月16日及之后)

借款起始日:2021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剩余学年加15年,即大一学生18年,大二学生17年,大三学生16年,学生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日期,最低6年,最高不超过22年,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21年11月16日。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学校账户上。

借款起息日:2021年11月16日。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10月10日之前)

为确保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贷款按时发放,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0日之前,将生源地贷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沿虚线剪开,只交上半联,下半联由学生留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完成回执录入。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如有最新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皇甫老师,联系电话:13838610064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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