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通过高校办理的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通过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三、申请流程
学生报道入校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一安排,集中申请办理。
1、首次贷款
首贷学生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2、续贷
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出示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申请表》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①电脑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 选择高校助学贷款 → 首次贷款选择注册账户,录入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返回登录 → 登录后页面左侧选择申请贷款 → 认真填写相应信息后提交申请 → 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 本人签字交辅导员 →二级学院盖章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②续贷学生拥已有账号直接登录系统 → 选择续贷申请 → 认真填写续贷申请原因及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 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或百度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四、贷款金额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高校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
五、贷款期限
根据2020年《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的新规定,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之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六、贷款利息
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调整一次。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由本人全部承担。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调整还款计划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培养单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手续,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