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07 11:17:41  发布人: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维护贷款学生权益加强我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9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并发起毕业确认

二级学院要联系提醒并指导每一位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于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通过“个人信息变更”或者“资料修改”模块,核对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包括住址及联系电话等,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核对贷款贴息截止日和到期日等信息是否准确,如不准确,需及时反馈给辅导员老师信息更新完毕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二级学院审核并报送错误信息

二级学院贷款专办员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通过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模块,审核确认已变更的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重点核实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在审核确认过程中,如发现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年级、制、贷款贴息截止日、贷款到期日等重要信息错误的,以及有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未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信息汇总,填写《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汇总表》(附件1

若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出现就学信息错误,各二级学院需填写《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汇总表》(附件2若出现身份信息错误等情况,需提醒学生联系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6850477@qq.com),纸质版二级学院贷款专办员签字加盖公章,于524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二级学院没有报送错误信息,导致学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二级学院承担。

   三、现场毕业确认

所有信息更新修改完毕后,各二级学院要在5月28日前完成所有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申请的审核。操作路径:“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模块“毕业确认审核”功能。审核无误后从系统中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由校资助管理中心导出后发送给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需到学校进行现场毕业确认,若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返校的学生,二级学院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让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6月7日之前将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指定相关负责人收签,收签完毕后统一交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并存档。

四、有关要求

1.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务必覆盖每一位贷款毕业生。要引导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提醒学生牢记本人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确保毕业后联系畅通。

2.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和违约责任,讲解还款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附件:

1.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汇总

2.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汇总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5月7


 附件1-2021高校贷款毕业确认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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