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存根
日期:2019-09-10 15:45:33  发布人: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存根  

(适用于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学生)

学生姓名


学院/班级


处分决定文号




学院送达人


接收任务日期


      

 

 

 

 

注:此存根由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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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   编号_______

学生姓名


班级


处分决定文号


学院送达人


学院见证人


处分


处分事实


处分依据


学生本人签字


送达日期


  


告知:受处分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事实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注:1、此通知书由学院送达学生本人,履行送达手续。

2、学生本人拒绝在处分决定通知书上签字或需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时,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签字,同

时在处分决定通知书及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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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送达回执   编号_______

学生姓名


班级


处分决定文号


处分事由


处分


学院送达人


学院见证人


学生本人签字


送达日期


  


注:1、处分决定通知书送达学生后,送达回执由学院返还学生违纪处理各工作组存档;

2、通过网上公告送达的,应将公示日期、内容及网站照片附后存档。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存根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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