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存根 (适用于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学生)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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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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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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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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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任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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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存根由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留存。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 编号_______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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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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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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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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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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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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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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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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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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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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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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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受处分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事实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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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通知书由学院送达学生本人,履行送达手续。 2、学生本人拒绝在处分决定通知书上签字或需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时,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签字,同 时在处分决定通知书及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送达回执 编号_______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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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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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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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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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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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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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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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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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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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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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处分决定通知书送达学生后,送达回执由学院返还学生违纪处理各工作组存档; 2、通过网上公告送达的,应将公示日期、内容及网站照片附后存档。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通知书存根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