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的通知
         周职学〔2020〕11号
 各院部:
    为了表彰弘扬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建设高效精干的辅导员队伍。根据《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结合我校辅导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表现,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7级、2018级、2019级辅导员(班主任)。
 二、推荐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积极进步,理论水平和自身修养较高,积极提升工作能力
 2.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勤奋工作,能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
 4.结合学生实际,能创造性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成绩突出;
 5.在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者、发表过学生管理相关论文者、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1. 基本原则,按照分配给各院部的名额,各院部进行上报(不得多报),院部量化积分+学生处量化积分,实行各院部单独量化排序、单独评选,评选出25名本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
 2. 院部申报,按照1:1.5比例分配的名额,请各院部将量化考核赋分表及推荐名单一并报到学生处。
 3.公示阶段,经公示7天后,最终评选出本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条件要求,结合量化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情况以及获奖情况等,真正将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实践、甘于奉献,深受学生喜爱、家长满意、同事认可、领导信任的优秀辅导员选拔出来。
 2.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赋分表报到学生处,有各院部书记签字盖章,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附    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院部  | 
    名额(人)  | 
   
   
    学前艺术教育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文化教育学院  | 
    5  | 
   
   
    农牧工程学院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3  |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 
    3  | 
   
   
    护理学院  | 
    5  | 
   
   
    医学院  | 
    5  | 
   
   
    五年制大专部  | 
    5  | 
   
   
    合计  | 
    40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