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05 16:37:15  发布人: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

    

 

各二级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籍审核。上报的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必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二)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扶贫的教育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二)提出申请(95日-925日)。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首次申请需先注册),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本人签字。

各二级学院要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熟记账号密码,安排学生在填写基本信息时,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与学籍信息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上报材料(926日-930日)。各二级学院于930日上午10点之前,将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首次贷款学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贷款学生汇总名单,按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审核材料(108日-1020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二级学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核。

(五)借款合同及贷款承诺书签订(111日-113日)。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把《借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务必确保由学生本人签字、填日期。

《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二级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六)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1114日及之后)。

借款起始日:201911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剩余学年加13年,即大一学生16年,大二学生15年,大三学生14年,学生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日期,最低6年,最高不超过20年,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91114日。

11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学校账户上。

借款起息日:20191114日。

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做相应的变动。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七)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920日之前)

为确保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贷款按时发放,请各二级学院于920日之前,将生源地贷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沿虚线剪开,上半联),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完成回执录入。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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