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17 19:04:15  发布人:学生处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周职学【2019】2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推动我院教育事业有序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12号)等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教育部第41号令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贯彻实施

教育部第41号令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是新形势下指导和规范我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是做好我校学生管理服务的重要政策依据,希望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总结经验、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学生管理工作模式,积极构建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智慧管理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

二、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招生公平公正、规范高校办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教育厅及我院2019年新生资格复查方案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学院复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对新生入学资格的认定,是做好我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础。各二级学院要在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基础上,对复查合格的学生,及时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汇总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供学生和学校查询。严禁各二级学院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本院录取学生全部注册上报学生处,具体上报表格见“新生学籍注册签名表”。  

(二)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各二级学院要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督促入伍学生或其家长带入伍材料到学生处进一步做好登记手续。

(三)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本学院在校生的报到和缴费情况,对于不按时报到和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进行学年注册。对于在校生的学籍变动,比如退学、入伍保留学籍、休学、学籍注销等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具体上报表格见“在校生学年注册签名表”。

四、新生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生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和社会对人才需求,可适当调整所学专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调整专业:

1.二、三年级学生;

2.对口升学类学生(包括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的对口升学生);

3.五年一贯制录取的学生;

4.未取得大专学籍的学生;

5.艺术、体育类学生。即艺术类专业不能调成普通,普通也不能调成艺术类;

6.学院单独招生学生,只允许在单独招生专业内互转。国家国控的师范类专业不在单独招生的转专业之列(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

7.医学类专业可以转入非医学类专业,非医学类专业不允许转入医学类专业;

8.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二)转专业的条件:

1.普通类学生按照高考分数线依次排序,学生高考分数必须达到拟转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录取人数的10%.

2.单招录取的学生需报名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依次排序,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录取人数的1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考试成绩、高考录取分数,拟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

(三)转专业的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转出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转入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转出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处汇总

交学生处审核汇总

单招生参加考试(普招生依据高考成绩,)

符合条件者,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学生处下发转专业报到通知单

 

新生转专业的具体时间和程序见(周职学【201921号)关于2019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五、强化责任,加强各项学生工作监督管理

依法依规做好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对于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按照省厅和我校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投诉的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对参与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19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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